根据《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》,本市自1月24日0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(以下简称“一级响应”), 2020年,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,减少居民流动,避免人群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切实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安全,现就客车使用及相关业务办理通知如下:
1.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指标有效期
为有效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和聚集,确保客车配额有效使用,现对个人和单位名下客车配额有效期作如下安排:
(一)2020年1月23日(含)前指标有效期届满的,仍按现行《天津市乘用车保有量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(二)指标有效期在2020年1月24日(含)至一级响应终止日期之间到期,未使用的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,有效期自一级响应终止之日起顺延60天一级响应。
(三)指标在一级响应结束日期(含)之前获得且有效且未使用的,原指标有效期可顺延30天。
2.鼓励小客车指标业务网上办理
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按照市务服务办工作要求,“尽量减少申请人到窗口就地办事,全面开通网上办事”。政务服务”,建议市民尽量使用天津市在线服务大厅和天津市政务app(天津新信办)或直接在天津市乘用车监管信息系统办理乘用车监管业务,减少减少窗口现场业务交易数量,主动避免人群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可能。
三、支援抗疫一线,服务有温度
按照市交通委“保畅通、暖心优服务”的部署要求,在全方位服务群众的同时,积极支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。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因工作影响申请或使用指标的,可在疫情防控期间或结束后随时通过“监管专座”公众服务热线进行登记或咨询。 服务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,最大程度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排忧解难,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。
感谢您对天津市乘用车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如有任何疑问,可拨打咨询热线“”。